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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18 10:4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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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资规字〔2021〕3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

答   复

阳芳、杨君秀、潘玉文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参照县市配置君山区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职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出让工作

建议中提出将“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方案,执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土地供给报批”修改为“编制、执行君山区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土地供给报批”因土地储备政策是由国家、省两级制定,地市、县(区)都无此项权力,只有执行权。

建议中提出“如果参加市级土地储备与出让会议,由于时间周期长,无法满足项目迅速落地的需求,进一步影响区域营商环境。”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由资规部门编制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区政府没有批准权限。目前君山区范围内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权限已下放至君山区,批准权均属市政府。一般项目出让方案由市土地储备与出让委员会审议批准。君山区如招商引资急需的项目可以编制出让方案后直接呈报政府领导审批后由君山区组织出让。

因此在《关于君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审核的批复》文件第三条第五款中明确区局这方面的职能职责为:“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方案,执行土地储备政策,协助土地供给报批。”

二、关于规划编制工作

建议市政府授权区政府行使规划管理职责,将控规中的一般性指标修改审批权和修建性规划审批权予以下放。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君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审核的批复》(岳编办复字〔2021〕3号)文件精神,明确的职责职能是:“协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配合编制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城市重大功能片区的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等规划项目相关工作;参与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整体修改,负责组织控详规划方案、控详规划局部调整论证的初审和报审;负责辖区详细规划层面的专项规划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辖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总平和建筑方案)初审和报审;负责组织全区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区级审查和上报。”

三、关于征地拆迁安置公告工作

建议将“负责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负责拟定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方案”修改为“负责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负责拟定和发布有关征地拆迁的征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决定”。因国家没有给予市辖区这项权利,发布和决定的权力都在市一级。

因此在《关于君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审核的批复》文件第三条第七款中明确区局这方面的职能职责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承办权限内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具体实施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土地征收公告审核呈报工作。”

四、关于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建议将“负责核发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修改为“负责核发区本级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的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关于君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审核的批复》文件第三条第十六款中明确区局这方面的职能职责为:“协助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协助核发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五、关于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建议将“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修改为“负责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根据《关于君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审核的批复》文件第三条第十七款中明确区局这方面的职能职责为:“按权限查处自然资源领域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测绘的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协助查处国土空间规划领域违法案件,协助涉及空间规划的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但以上都是根据《关于君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审核的批复》文件的附件进行的回复,该文件正文中针对市与区两级管理权是这样批复的:

“一、按照市级管决策、区级管执行的原则,由市级管理各层次的规划编制,包括总规、专项规划、控详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总图和建筑方案),以上规划的审查、报批和批准由市级负责。

二、区级依据市级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总图和建筑方案)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审批后的管理。

三、如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权力,由你区政府商市资源规划局后,按法定授权或法定委托行使。”

该文件的一、二两条明确了市与区两级的分权方式、权力界限、最终目标,权责比较清晰,但这种分权方式须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市辖区和经济管理区的行政主体资格、权利授予途径,以及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其中,设区的市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乡规划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应对和处理。因此第三条明确了实现第一、二条权力划分目标的法定途径,目前只能按此途径实现放权目标,我局将与各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一起共同努力完成强化基层治理和事权属地管理的机构改革任务。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易拓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智勇   139750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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