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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2018-05-29 16:02 来源:办公室(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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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放土地依法征收公告发布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感谢您对国土工作的支持。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土地依法征收工作日益重视,君山区作为我市三区之一承担了大量的土地依法征收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土地依法征收工作,对于土地依法征收工作的管理也日趋规范,将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的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权收回市级,便是管理规范性的举措之一。

将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的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权收回市级同时也是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4条中均明确提出,土地征收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而市设区人民政府没有批地、供地权,因此也没有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的权利。目前,为有利于地方政府征收拆迁工作的开展,我局已将拟征地公告发布权下放至区级人民政府,但征地公告发布权仍按法律规定执行。

我局将加大改进工作作风的力度,缩短土地征收公告审批时限,简化土地征收公告审批程序,努力服务好各个征拆项目,确保各个征拆项目平稳有序依法进行。

感谢您对国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严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杨波 0730-8691925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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