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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19 11:3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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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区检察院的办公办案大楼建设,切实解决办公办案环境不适应发展的建议》收悉并答复:

您建议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向东扩建,未来需要占用金东门酒店部分土地和征拆周边部分民房。

根据2011年经市政府审批的《岳阳市花板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岳阳楼区检察院东侧规划为枫叶路,周边宗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目前我局委托规划设计院按照检察院扩建的需求编制了《岳阳市金东门地段控规局部调整及概念规划》。

经对该地块进行初步调查,地块内房屋密集、成本较高。金东门酒店产权方就土地收回事宜拒绝协商,周边民房住户意见不一,社会风险较大。

若按规划方案扩增楼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地,建议由岳阳楼区政府将该地块报请市政府批准列入棚(旧)改计划,落实征拆资金,待土地全部完成征拆,村居民搬迁完毕,市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对该片区控规指标进行调整,在能满足岳阳楼区检察院办公需要的前提下以划拨方式供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严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俊 1587305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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