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
答 复
陈太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利用低丘缓坡政策,缓解用地指标紧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已于2014年将云溪区部分适宜区域纳入了低丘缓坡试点范围, 2015年云溪区低丘缓坡实施方案中共三个项目(合计19公顷)已完成报批并拿回批单,2016年已组织云溪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待批,基本上保障了云溪区重点项目用地。
二、2014年和2015年云溪区没有向省厅申报增减挂钩具体项目,2016年我局将积极协助云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向省厅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的选址和申报工作。
三、2015年我局通过多次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积极开展争取工作,已将云溪区城镇村计划指标在市本级进行了单列,安排了8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据统计,2015年云溪区仅使用了单列指标中的17.9公顷,剩余62.1公顷。为确保云溪区2016年项目落地,云溪区项目尽量选址在低丘缓坡试点范围和符合规划的范围内,能够使用省级以上指标的项目,我局将积极协调做好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5月31日
承办负责人:严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戴毛四0730-869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