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小区配建园建设,逐步缓解城区幼儿园“入园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商建设住宅区是否配套建设幼儿园,在土地挂牌出让时由规划部门明确,同时出具相关指标。
二、正常情况下,出让的土地中需配建幼儿园的,在出让时,规划局已计入容积率,土地价款中已包括幼儿园部分。
三、在出让的土地前,对配建的幼儿园是采取无偿或适当补偿方式,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我局会依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土地挂牌公告时予以明确。
四、对单独建设幼儿园用地能否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其前提条件是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者性质的认定,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只有非营利性才能符合划拨用地。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险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忠 0730-8691907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