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出台地下停车位出售出租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出让时,地下车库是否计容由市规划局负责,从规划局以往提供的出让指标看,地下车库一般未计容。
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因未计容,故在土地出让时未计价,土地使用权人未取得地下空间权。
三、开发商只有在有偿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同时满足在房屋销售时,地下建筑面积或建设成本未分摊给业主的,才能向业主出售地。
四、地下车位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局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地下车位的管理。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险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忠 0730-8691907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