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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闭会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2019-06-13 11:4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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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宏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的若干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一直都在对银行和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我们并没有强制当事人按模板合同进行登记,由于有些当事人不清楚相关合同必要性条款,如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履行期限等,所以仅为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根据(国土资发[2015]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各地必须严格遵循。关于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严格的式样标准,登记部门依法需遵照执行。

三、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时间由原来的三十个工作日压缩为五个工作日,针对重点项目和困难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制度,1个工作日可以办结。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只跑一次”服务,正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办理抵押业务,目前正在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合作落实进行“互联网+不动产”不见面抵押登记。随着机构的完善,数据的进一步整合,办事效率将不断提升,最终实现所有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目标。

四、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银行和当事人抵押不动产的价值均可在《抵押合同》的抵押物清单中体现的。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让办事群众有更好的办事体验,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李志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雷云 1390730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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