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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2020-07-24 08:0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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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致富兴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夯实“三基”强农的建议

1.关于“结合不同乡村实际,合理布局村庄发展用地,明确未来乡村发展方向”等建议。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村庄规划编制,结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加快做好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县为单位编制了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方案,该规方案将村庄类型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分成了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集聚提升类等类型,对于看不准或定位不明确的村庄,可以暂时列为其他类型。2019年12月,完成岳阳市市辖区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成果方案的审查,市域范围内其他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审查,并报省厅备案。

2.关于改造村庄生活环境,继续深化“空心房”整治、“厕所革命”的成果等建议。2020年,我市将农村“空心房”整治作为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深入推进“空心房”整治,以村庄规划为引领,村庄规划编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对接,根据村庄发展实际,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等。坚持腾退土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的利用原则,全力抓好腾退土地的综合利用,加强复垦耕地的质量提升及后期管护,加大增减挂钩力度,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空间,建立“空心房”整治常态化机制,巩固“空心房”整治成果。

二、关于推动“三策”惠农的建议

关于您提出的规划农村用地政策的建议。可以在本轮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一是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整结果依法落实到村庄规划中。二是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各县市区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9%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关于着力“三产”富农的建议

在本次的村庄规划试点工作中,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0号)》精神,规划实施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致富兴农”的建议对目前我市实施乡村振兴营造秀美的村庄景观十分具有意义,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吸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4日

承办负责人:蔡勋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毛文峰   1357506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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