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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04 16:46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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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资规字〔2021〕10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

答  复

李雄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所涉房屋合法性认定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该项提案的回复工作,第一时间进行了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提案承办单位组织专人深入解读提案内容,并主动与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对接,收集整理资料,认真撰写提案回复。现将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合法性认定的规范性文件制订情况

(一)市级层面,由于《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7号)和《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8号)已超过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现正由我局牵头,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拟对上述文件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工作,下一步将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预计今年下半年完成发文程序。

(二)区级层面,就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由于各区历史沿革、发展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不一,故在出台有关房屋合法性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上进度不一、形式不一。君山区印发了《君山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君政办发〔2019〕10号);岳阳楼区出台了《关于岳阳楼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权属未登记和改变用途建筑认定及处理办法的会议纪要》(岳楼府阅〔2020〕3号);经开区印发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及处置实施暂行细则》(岳经征指〔2020〕1号);南湖新区已拟定《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合法性认定及处置操作细则》,云溪区亦正研究拟定相关操作细则,预计下半年完成发文。

二、关于房屋合法性认定过程中部门联动参与、强化内外监督的情况

(一)市区两级在制订上述规范性文件时,对发挥部门职能、加强监督作用进行了明确要求。如:《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办法》(送审稿)第三条“相关区县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属地范围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认定和分类处置工作。资规、住建、农业农村、公安、安置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认定和分类处置工作。”《君山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本区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工作有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协助,区公安、住建、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等单位参与…”第五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对村(社区)、镇(街道)的初审意见提出复审认定意见,提交区征地拆迁联席会确认,区征地拆迁联席会将确认结果在区门户网站、征收项目所在地的村(社区)、组及项目指挥部公示…”第八条“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合法性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二)在实施摸底调查和房屋合法性认定的实际操作中,注重多方多人参与、签字盖章确认。在被拆迁户人口及房屋调查登记表上,需被征拆人、村(组)镇代表、征拆机构人员、出资单位代表、自然资源事务所人员五方签字确认;在被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表上,先由村(组)、镇两级进行初步核实,再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拆迁安置、禁违等职能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最后交由区征拆联席会议进行审查确认。市征地拆迁中心在概算审查时严把资料审核关,对上述表格中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一律不予认定。

三、关于征地拆迁过程中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法制审核机制的情况

如提案所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被征拆户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作为征拆实施主体的区及乡镇一级政府,所面临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行政诉讼日益增多,故近年来通过有意识的改革优化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加强法律顾问配备等措施予以应对。但为改变这种被动式应诉,在下一轮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时,应考虑增加将法律顾问纳入征拆项目指挥部或区级征拆联席会议的条款,以便于在房屋合法性认定等具体征拆环节中,建立法制审核机制,避免因征拆程序缺失和定性不严谨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征拆领域的行政诉讼纠纷。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严菲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傅龙 1511503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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