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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04 16:5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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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资规字〔2021〕2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

答  复

张先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临港新区建设过程中遗留民生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村民建房工作,部、省多次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保障村民建房合理需求,提出了计划指标单列、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加强规划管控、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根据云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并明确严控范围的通告》(岳云政函〔2010〕15号),滨湖村所辖范围全部为临港产业新区控建范围,至2010年至今滨湖村村民无法正常申报村民建房,村民们为新港区的高速发展、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针对滨湖村村民建房难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经过统筹协调,计划在城陵矶高速安置点中统筹安排部分民生建房宅基地,用于滨湖村村民建房。目前该项目正在省自然资源厅履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手续,并已同步启动用地报批相关资料的组卷工作;二是部分村民住宅年久失修,但因为在第二次国土调查中地类认定有误,导致无法翻新重建。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已基本结束,对于地类认定有误的地块已进行了纠错,待国家正式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后,经当地相关部门对资格进行审查和批准后可以通过翻新重建解决一部分民生建房问题;三是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因此我局建议当地街道、村委会积极向新港区管委会汇报,努力化解村民建房矛盾,在滨湖村或者整个新港区范围内,一方面可以在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福利性用房的指标分配方面对滨湖村给予适当倾斜,另一方面对自愿的农民采取“请上楼”的方式,在符合现行政策、规划、规范的前提下,统筹建设一批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日

承办负责人:严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越 188730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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