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09号提案的
答 复
周家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编制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大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计划指标单列的权限在省国土资源厅,我局将积极协调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争取保障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重点项目用地指标。
二、关于授予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土地储备主体资格,财政部《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文件明确规定,一个行政区划内只允许设置一个土地储备主体资格。
三、关于耕地指标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调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补充耕地指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11号)的要求,自2016年1月12日开始,补充耕地指标严禁跨县市区周转借用。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5月31日
承办负责人:严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戴毛四,0730-869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