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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废止岳资规发〔2024〕18号等文件的通知

2025-10-13 16:1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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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鉴于相关政策调整,岳资规发〔2024〕18号和岳资规发〔2024〕19号文件的内容不能普遍适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岳资规发〔2024〕1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岳资规发〔2024〕19号)。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3日起生效。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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