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我局已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湖南省汨罗市湖鼻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根据相关要求将该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汨罗市湖鼻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