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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我们准确把握土地整治事业发展所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出发点,也是科学谋划、全力推进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土地整治工作的根本准则。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其带来的国土资源领域重大趋势性变化,土地整治需要用新发展理念破解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推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践行创新发展理念
催生土地整治新动能
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为土地整治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建成土地整治领域特色高端智库。
创新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驱动因素。就土地整治事业而言,目前正面临着日益凸显的科技支撑不强、政策储备不足和制度供给不力等问题,创新滞后日益成为影响土地整治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把创新摆在土地整治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土地整治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对此,要围绕建成土地整治领域特色高端智库的目标,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夯实政策研究储备,增强决策支持能力;健全创新激励机制,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加快土地整治重大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创新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强化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促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全土地整治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创新土地整治实施监管方式,加快实现实时动态监管,提升土地整治综合成效。
践行协调发展理念
统筹土地整治工作
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编制出台《土地整治条例》,规范各类土地整治活动;设计差别化土地整治政策,健全城乡土地整治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协调发展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结构失衡问题、薄弱领域“木桶效应”愈发凸显的形势下,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发挥整体效能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土地整治工作的快速发展也导致了越来越突出的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从业务发展上看,在土地开发、整理(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三大业务中,土地开发和整理的国家层面法律建设滞后;而在土地整理内部,农用地整理的标准规范和配套政策相对较为齐全,建设用地整理的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则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区域实践上看,目前严重缺乏针对不同区域发展定位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政策制度设计,土地整治增值收益如何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也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对此,要加快推进国家层面《土地整治条例》编制出台,为规范推进各类土地整治提供法律保障;在持续做好农用地整理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着力挖掘存量用地潜力,显著提升整体用地效率;加强差别化土地整治政策制度设计,健全土地整治增值收益城乡分配机制,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土地整治转型升级
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谋划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绿色发展是我国当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和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新格局的必由之路。
土地整治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而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等环节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因素也已成为不少地方的自觉行为,但目前土地整治工作距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2016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将国土综合整治视为生态修复的必要手段,并就“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作出部署,这对进一步拓展土地整治、实现转型升级提出了极为迫切的现实需求。
因此,要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深刻认识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加强理论方法研究和平台设计,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谋划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实现永续发展目标。
践行开放发展理念
构建土地整治共赢格局
土地整治“中国经验”引起国际同行关注,要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熟技术。
开放发展是在当前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局面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面临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我国顺应国际大势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必然选择。
我国现代土地整治的发展历程是不断学习国外经验并且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探索的过程。在这期间,与一些国家和机构进行的大量合作与交流,为我们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开阔了视野、提供了借鉴,同时也帮助我们提升了水平、增强了能力。
与此同时,随着国际合作交流的持续增加,特别是我国土地整治工作的广泛开展,国际同行对土地整治“中国经验”的兴趣也在与日俱增。“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国际土地整治的舞台上,要切实增强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实践自信,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和机构在土地整治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大力“引进来”的同时加大“走出去”步伐。既要跟踪关注国外土地整治方面的进展和动态,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理念和成熟技术,也要加大对国内土地整治理论方法与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不断加强对外宣传中国土地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践行共享发展理念
促进土地整治惠民利民
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要对特殊困难地区进行精准扶贫;要推动土地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工作格局。
共享发展是充分调动全体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
土地整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各地在引导群众参与土地整治,以及通过土地整治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贫困地区脱贫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土地整治在有的地方“剃头挑子一头热”、政府热心而群众积极性不高,不少地方推进土地整治更多是为了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甚至个别地方以土地整治之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夫天地之大,黎元为本。”要按照共享发展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土地整治,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工作格局。在加强规划统筹的前提下,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引导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倾斜,着力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关系土地整治事业发展的一场深刻变革。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认真理解和深刻领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能力,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努力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新常态下开拓土地整治事业发展新格局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应尽之力。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