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社会发展及矿业经济概况. 1
(二)矿产资源概况. 2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4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6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8
(六)矿产资源供需形势预测及保障能力分析. 10
(七)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12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14
二、指导原则及规划目标.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规划原则. 15
(三)规划目标. 16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9
(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9
(二)矿产资源勘查. 20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2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22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23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27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29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调查、监测与管理. 30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1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31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域与重点工程. 32
(三)新建矿山的环境保护. 36
(四)现有和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6
(五)新建矿山环境准入条件. 38
(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调查与监测. 39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9
(一)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39
(二)科学制定法律、经济、科学等综合措施. 40
(三)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 43
(四)完善规划审查(许可)制度. 44
(五)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制度. 45
(六)建设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保障体系 45
附 图 目 录
序号 |
图号 |
图 名 |
比例尺 |
1 |
1 |
岳阳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
1:250000 |
2 |
2 |
岳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
1:250000 |
3 |
3 |
岳阳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
1:250000 |
4 |
4 |
岳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
1:250000 |
5 |
5 |
岳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图 |
1:250000 |
6 |
6 |
岳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图 |
1:250000 |
7 |
7 |
岳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
1:250000 |
附 表 目 录
附表1 |
截止2007年岳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
附表2 |
截止2007年岳阳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
附表3 |
2007年岳阳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
附表4 |
2007年岳阳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
附表5 |
截止2007年岳阳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
附表6 |
截止2007年岳阳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
附表7 |
岳阳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
附表8 |
岳阳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
附表9 |
岳阳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 |
附表10 |
岳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
附表11 |
岳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
附表12 |
岳阳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附表13 |
岳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
附表14 |
岳阳市矿业经济区规划表 |
附表15 |
岳阳市主要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
附表16 |
岳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
附表17 |
岳阳市土地复垦规划表 |
岳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总规划纲要》有关规定,依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其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结合岳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特点,特编制《岳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称本规划)。
本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201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适用于岳阳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是全市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与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市政府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依法审批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社会发展及矿业经济概况
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紧靠长江中游南岸,交通发达,区位经济地理条件优越。截止2007年,全市人口542.94万,国土面积14897.88平方千米。辖汨罗、临湘2个县级市,华容、平江、岳阳、湘阴四个县,岳阳楼、君山、云溪三个行政区和屈原管理区。2007年,全市完成GDP915.84亿元,人均GDP达17826元,居全省第二位。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3∶48.6∶32.1,第二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
岳阳市是湖南省重要的矿业综合城市,平江县被列入全省县级矿业城市。矿业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推动了岳阳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社会就业的重要行业之一。2007年全市工业中矿业(含采、选、冶、加工)总产值746.7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8.87%。采选业产值22.9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81%。全市矿山企业共445家,从业人数18036人,年产矿石量5016.76万吨,工业总产值8.1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1268.34亿元的0.64%,占全市GDP的0.89%,矿产品销售收入8亿元,利润1.55亿元,综合利用产值404.4万元。
(二)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2007年,岳阳市已发现矿产种类49种(58个亚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种数的28.65%,占全省已发现141种矿种数的34.75%,探明储量的矿种35种,占全国探明储量159种的22.01%,占全省探明101种矿种数的34.65%。列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有26种,矿产储量居全省第1位的有11种,居全省前5位的有13种,居全省前10位的有18种。其中大型矿床11处,中型矿床16处、小型矿床27处。
岳阳市是全省缺煤的市(州)之一,能源矿产仅有劣质无烟煤和石煤。矿产资源保有储量较丰富,截止2007年底,石煤保有资源储量818761千吨,占全省43.6 %,铀矿在本市内资源丰富,保有资源储量2274.538吨,是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铁矿甚缺,保有矿石量仅241千吨,占全省0.022 %。有色金属、稀有稀土及贵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如钛矿(钛铁石砂矿)保有资源储量998969吨,占全省95.49%;钛矿(金红石砂矿)保有资源储量112432吨,占全省的100%;钒矿(V
2O
5)保有资源储量2091742吨,占全省53.5 %;铜矿保有资源储量27356.9吨,占全省4.06 %;铅矿保有资源储量262348.6吨,占全省10.6%;锌矿保有资源储量288098吨,占全省4.95%;钨(W
2O
3)矿保有资源储量2930吨,占全省0.16%;金(含砂金)矿保有资源储量7243.84千克,占全省10.98%;银矿保有资源储量454吨,占全省8.28%;铌(Nb
2O
5)矿保有资源储量761吨,占全省3.55%;钽(Ta
2O
5)矿保有资源储量495吨,占全省3.79%;铍(BeO)矿保有资源储量3267吨,占全省84.59%;锂(Li
2O)矿保有资源储量11220吨,占全省3.1%;铷(Rb
2O)矿保有资源储量4441吨,占全省2.56%;重稀土矿(磷钇矿)保有资源储量400吨,占全省的100%;轻稀土矿(独居石砂矿)保有资源储量343331吨,占全省的76.06%;镓矿保有资源储量1180.7吨,占全省的30.35%;铪矿保有资源储量69吨,占全省的100%。非金属矿产亦丰富,主要有萤石(CaF
2)保有资源储量3048千吨,占全省的4.0%;石榴子石矿保有资源储量615176吨,占全省的100%;石膏矿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0789吨,占全省的0.75%;玻璃用白云岩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64578千吨,占全省的100%;高岭土矿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30279千吨,占全省的32.58%;饰面用花岗岩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13260千立方米,占全省的100%。
这些矿产资源集中分布于江南—荆竹山、金盆—瑚珮、万古—戴公岭、黄金洞—连云山等成矿远景区,其保有储量占全市探明储量的比例分别为:钛100%、钒100%、铜53.51%、铅44.41%、锌33.79%、
钨100%、金39.56%、银72.06%、铍100%、重稀土100%、轻稀土100%、萤石38.17%、长石57.8%、石膏99.5%、高岭土100%、饰面花岗岩95.46%。为全市的集约开发、规划开釆奠定了良好基础。
矿产资源基本分布于十大矿区,华容塔市驿—大乘寺花岗岩矿区、华容三郎堰稀有、稀土矿区、临湘虎形山钨多金属矿区、临湘白云—羊楼司白云岩、灰岩矿区、岳阳新开塘—郭镇石煤、钒矿区、临湘桃林多金属矿区、平江梅树湾—南江桥多金属矿区、平江万古—黄金洞金矿区、汨罗白水高岭土矿区及其他区域(砖瓦粘土、砂石)。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1、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
全区基本上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工作。开展了1:5万平江县、南江桥、虹桥、三市、嘉义、金井地区六幅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调查工作。1:20万洞庭湖区石油地质普查工作。
2、物、化探工作
完成了1∶20万区域重力测量、重砂测量、大地电磁测量、放射性测量、航空滋测工作和第二代区域化探工作及平江—临湘等重要成矿带的1∶25万航空磁测量工作。
开展了1∶5万平江县、南江桥、虹桥、三市、嘉义、金井地区6幅区域重砂测量、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岩石测量和放射性测量工作。对矿化异常区、成矿远景区和已知矿山外围因地制宜分别开展了1∶5千和1∶2.5万地面磁法、电法、重力测量、伽马能普测量、放射性和土壤测量、重砂测量及岩石测量等物化探工作。
开展了长沙—临湘地区1∶50万重力普查;长沙—临湘一带的1∶5万航测普查;临湘虎形山一带1∶2.5万次生晕测量,洞庭湖地区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开展了岳阳地区1∶20万遥感地质解释,同时相继开展了湘东北区带遥感地质调查。
3、成矿区划分和地质科研工作
完成了第一轮和第二轮金、银、铜、铅、锌成矿远景区划工作,完成了市域内铜矿成矿区划分报告和全市地层单位清理及岩浆岩单元超单元的划分工作。
开展了长沙—平江断裂带成矿规律研究及万古地区金矿成矿规律研究、找矿标志与成矿预测研究;平江—浏阳金、铜、钴成矿预测研究工作;长平断裂带(芦头—砰山段)铜多金属成矿规律与预测
研究;湖南省平江—浏阳金铜钴成矿预测研究。
4、水工环地质工作
完成了1∶20万全市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1∶5万岳阳县荣家湾供水地质勘察;1∶2.5万岳阳市北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详查和岳阳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等工作。
开展了洞庭湖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评价工作,进行了湘阴、华容等地的1∶10万农田水文地质调查。
开展了岳阳市矿山生态环境调查与研究;岳阳市矿山地质与评价工作;对洞庭湖区及主要流域进行了水位、水质环境监测、调查与研究工作。
对黄金洞金矿、桃林铅锌矿等十几个矿区进行了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对一些企事业单位进行过地下水的找水勘探和建井工作,并对水质进了分析化验。
5、矿产地质工作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地质勘查工作,矿产地质勘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全市域内矿产进行了初查以上的工作,共发现各类矿产49种(58个亚种)。对主要的金、铅锌、钴、铜、钨、钒、铀、铌钽、稀有稀土、长石、萤石、石煤、高岭土、水泥用石灰岩及白云岩等分别进行了普查和勘探工作。截止2007年发现各类矿床矿点267处,探明矿产地223处。按矿种类别可分为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20种,非金属矿产22种,水气矿产2种。全市设置主要探矿权50个(附表5)。(探矿权数据为2008年度,其中2008年转让3个。)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开发利用的矿种39种,矿产地185处。有矿山企业445家。从业人员18036人,年产矿石总量5016.76万吨,年工业产值8.11亿元,年矿产品销售收入7.98亿元,年利润1.55亿元(附表3)。其中大型矿山12家,中型17家,小型211家,小矿205家。
全市储量利用率较高,主要有金、银、铜、铅、锌、萤石、白云石、长石及稀有稀土等。耗竭储量在50%以上的主要为金、铅、锌、萤石;25—50%的为长石、铜等。
全市主要矿种开采的“三率”同等或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贵金属矿产和主要的非金属矿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均高于全省水平;其中金矿、普通萤石、高岭土“三率”都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仅锌矿的“三率”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见下表)。全市已综合利用矿山25家,占可综合利用矿山33家的75.76%;已综合利用的矿种14种,占可综合利用矿种22种的63.64%。(见附表4)
2007
年岳阳市主要矿产的“三率”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对比情况表
矿产种类 |
开采回采率(%) |
采矿贫化率(%) |
选矿回收率(%) |
岳阳 |
湖南 |
岳阳 |
湖南 |
岳阳 |
湖南 |
铅 |
88.00 |
88.33 |
12.00 |
8.00 |
87.50 |
79.97 |
锌 |
46.89 |
67.00 |
2.22 |
6.85 |
31.11 |
45.21 |
金 |
75.16 |
68.32 |
11.74 |
16.66 |
89.37 |
82.85 |
玻璃白云石 |
75.00 |
|
5.00 |
|
75.00 |
|
长石 |
68.46 |
|
6.15 |
|
56.92 |
|
普通萤石 |
82.00 |
77.85 |
10.00 |
5.64 |
85.00 |
53.15 |
铸型用砂 |
93.33 |
|
6.15 |
|
56.92 |
|
建筑用灰岩 |
89.00 |
|
5.00 |
|
75.00 |
|
建筑用花岗岩 |
86.93 |
|
5.43 |
|
70.00 |
|
建筑用砂岩 |
94.50 |
|
0.50 |
|
95.00 |
|
陶粒页岩 |
90.00 |
|
3.00 |
|
|
|
高岭土 |
81.43 |
61.44 |
11.43 |
4.91 |
95.00 |
36.32 |
全市采矿权共445个,申请登记面积507.7422平方千米,发证最多的为砖瓦用粘土及建筑用砂共201个,占全市采矿权的47.07%(附表6)。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全市矿业活动过程中,虽然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还十分突出。
1、矿业“三废”污染较强、排放量较大、综合利用率较低
2007年全市矿业废气排放总量为537461万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9787.57吨,达标排放量7819.19吨,达标率79.89%,烟尘排放量5496.61吨,达标排放量4323.96吨,达标率78.66%,粉尘排放量7937.98吨,达标排放量6563.26吨,达标率82.68%。全市矿山废渣年产生总量达1009.13万吨,排放量204.81万吨,累计堆积存量达3904.96万吨,年综合利用量594.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8.93%(全省第一)。废渣中含硫、铁、砷与重金属元素等有害组成对堆置场原有的生态系统、地貌景观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全市矿业废水排放量290.61万吨,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1.225%,年达标排放量280.45万吨,达标率为96.5%(全省第一)。年循环利用量105.33万吨,年综合利用率36.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矿山企业废水年产出量107.65万立方米,排放量48.99万立方米,治理量51.84万立方米,年循环利用量48.21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率44.78%。废水、废液与废渣淋滤水使土壤和水环境受到污染,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2、矿业开发过程中土地和植被损毁十分严重
到2007年止,全市矿业开发占用及污染、破坏土地8699.26公顷,其中釆石场7763公顷,固体废料场15.62公顷,尾砂库11.64公顷,塌陷区909公顷。应恢复面积726.44公顷,而已恢复面积为47.98公顷。
全市矿山开发占用及污染、破坏土地3325.22公顷,其中采石场2505.96公顷,固体废料场277.98公顷,尾砂库119.81公顷;按土地类型分为:耕地207.05公顷,林地504.86公顷,其它地类2613.33公顷。已恢复治理面积108.49公顷。土地复垦率及还绿率很低,分别为16.59%和14.69%。尤其是露天采矿使地表土壤流失、植被破坏、岩石裸露;群采群挖矿区,采场所到之处,地表千疮百孔,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矿业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土地复垦和还绿任务十分艰巨。
3、矿业活动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频发
矿山次生地质灾害虽然经过一定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矿业活动引发的地面变形(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尾砂库溃坝及水土流失仍时有发生。全市矿山地质灾害分布较广、类型多、发生频率相对较高、隐患较大、突发性强。到2007年止,全市因矿业活动发生地质灾害120处,占全省3000处的4%,直接经济损失16133.48万元。根据对全市矿山(381家)调查统计,2008年度,矿山企业因采矿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矿渣流)形成的地质灾害共19处,直接经济损失3191.8万元。
4、矿业开发对水资源的影响严重、问题多
全市因矿坑抽排水导致地下水系统受到破坏的矿山在20个以上。大量抽排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区域水均衡遭破坏,地下水资源枯竭,地表井泉干涸,影响当地人畜饮水和工农业用水。
5、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逐步加大
近年来,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逐步加大,2003—2007年分别对矿区环境进行了恢复治理。对部分因历史造成环境问题的矿山投入了专项资金,进行了恢复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六)矿产资源供需形势预测及保障能力分析
1、供需预测依据
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相关行业规划
矿产资源形势和全市矿产品消费情况。
2、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岳阳市矿产资源丰富,但能源矿产、大宗矿产严重不足的缺陷明显,部分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在全省占一定优势,主要优势矿种及占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比例分别为钛矿(钛铁石砂矿)95.49%、钛矿(金红石砂矿)100%、钒矿53.5%、铍矿84.59%、重稀土矿(磷钇矿)100%、轻稀土矿(独居石砂矿)76.06%、镓矿30.35%、铪矿100%、石榴子石矿100%、玻璃用白云岩100%、高岭土矿32.58%、饰面用花岗岩100%,但铁、锰、铜、钨及铝等矿产储量严重不足,地热、天然气、石油、硅石、重晶石等重要矿产没有探明储量,稀有稀土等矿产虽有庞大储量但目前尚未得到开发利用。
预计到2010年,全市对主要矿产的年需求量分别为石油700万吨,煤炭1198.4万吨,铜金属量0.06万吨,铅金属量5万吨,锌金属量9.98万吨,钨精矿(WO
365%)0.287万吨,金金属量1.55吨(含共伴生矿,下同),石膏62.35万吨,水泥原料521.56万吨(见附表7)。
预计到2010年可供给量分别为金金属量1.88吨,锌金属量2500吨,铅金属量300吨,萤石0.5万吨,玻璃用白云岩103.6万吨,髙岭土30万吨,水泥原料200万吨,长石16.53万吨,饰面花岗岩23.68万立方米。
预计到2010年供应缺口为:石油700万吨,煤炭1198.4万吨,铜金属量0.06万吨,铅金属量4.95万吨,锌金属量9.72万吨,石膏62.35万吨,水泥原料321.56万吨。
预计到2015年可供给量分别为金金属量3.63吨,锌金属量4000吨,铅金属量475吨,萤石4.5万吨,玻璃用白云岩200万吨,髙岭土58万吨,水泥原料250万吨,长石16.53万吨,饰面花岗岩45.7万立方米。
至2015年预计年需求量分别为石油740万吨,煤炭1525万吨,铜金属量0.1万吨,铅金属量5万吨,锌金属量10万吨,钨精矿(WO
365%)0.374万吨,金金属量1.62吨,石膏62.35万吨,水泥原料521.56万吨。
2015年供应缺口为:石油740万吨,煤炭1525万吨,铜金属量0.1万吨,铅金属量4.94万吨,锌金属量9.6万吨,水泥原料271.56万吨。
预计到2020年,随着原煤的产量下降,能源矿产供应将更加紧张。而有色、黑色、贵金属及主要非金属矿产,将因勘查投入连续增加会取得较好找矿成果,其产能部分满足本市需求,缺口基本与2015年相当或略有增加。
3、资源保障能力
我市已开采的39种矿产中,除金、高岭土、饰面石材、玻璃用白云岩、石灰岩、长石、萤石、建筑石材、砂石等自给有余,可以外调或出口外,其它非金属矿产基本可以满足需求,铅、锌、石膏等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求,铜、铁、锰、钼、镍、锑、铝土矿、石油、天然气、煤、钾盐等资源储量严重不足,远景差,不能自给或严重缺失,需从外省调入或进口。
4、需求量预测与可供性
根据供需预测依据,到2015年全市煤炭、原油、天然气需全部从外地调入,铜、铅、锌无法保证全市生产需求,萤石基本可以得到保证,金、长石、饰面花岗岩、高岭土、建筑石材、砂石等可充分保证全市生产需要。到2020年全市煤炭、原油、天然气需从外地调入,铜、铅、锌无法保证全市生产需求,金、萤石、长石、饰面花岗岩、高岭土等基本可以得到保证,少部分外调或出口。
(七)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已实行分体运行,确立了商业性矿产勘查在矿产资源勘查中的主体地位。
加大了地质勘查投入,其中2006年地勘投入资金1501.94万元,开展勘查项目34个,2007年地勘投入资金1537.46万元,开展勘查项目42个,新发现了一些矿产地,增加了一些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一个危机矿山进行了接替资源勘查,获得立项并已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潜力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调查正在进行。
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进行了调控,但与规划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高。矿山“三率”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矿渣年利用率达到58.93%(全省第一)。
矿业结构得到较大调整,开发利用布局不断优化,促进了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大中型矿山企业所占比例已提高到6.5%。矿山总数从2001年底的586个减至2007年底的445个,减少了141家。
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力度。对新设采矿权,加大了矿产资源利用的审查力度。
开展了重点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得到加强,矿山环境恶化的局势得到了控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矿业权市场进一步规范和活跃。2002年开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划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提升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对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全面推行了地质环境和规划的预审制度。通过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市场和中介组织行为,建立交易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等,矿业权有形市场已经形成。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勘查投入不足,基础地质工作及综合研究滞后,工作方法原始、手段落后、找矿效果不明显。矿山地质工作薄弱、勘查程度不够,深部隐伏盲矿找矿方法手段和找矿理论更新缓慢,勘查技术应用及成矿新理论的研究成果很少,地勘队伍机制不活,技术人员短缺。
开采布局欠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地区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仍较混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综合利用率较低,浪费严重。资源开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相当严重,采矿活动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矿山生态环境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
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够。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影响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最佳经济效益。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思想意识浅薄,矿山环境监测与评价系统未建立,管理体系不健全,矿山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恢复治理工程量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严重缺乏,技术落后,监管难度大。
上轮规划实施力度不够,政策、技术及资金保障力较差,规划跟不上形势和政策的变化,监控程序或力度不够,人员、技术、资金保障管理体系不健全,实施管理相对被动。
二、指导原则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执行“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点,从市情、矿情出发,确立矿产资源发展战略,统筹市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本规划遵循下列几条原则:
1、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
科学、合理地安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资源的可靠性与可供性。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发挥资源的潜在优势,强化资源储备与保护。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促进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矿产资源,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2、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在对市场需求进行准确、细致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矿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正确处理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
优先安排市场前景好、远景潜力大、经济建设急需、环境影响程度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提高勘查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遏制以资源扩张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开发,确保生态安全。
4、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打破“就矿论矿”的思维方式,用“大资源”的系统思想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交通、旅游、农业、林业、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5、坚持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
依靠科学进步与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造更新采矿、选矿和矿产品深加工工艺与技术,优化矿业结构和矿产品结构,降低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合理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做强、做大优势矿种,构筑一批集探、采、选、加工、贸易于一体的龙头矿业集团;整顿矿山秩序,关、停、并污染严重及对矿产资源造成浪费的矿山企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推动地质勘查队伍和地质勘查管理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机制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资源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2、2015年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015年全市矿山开采规模与所占用储量基本适应;全面改善勘查、采矿、选矿、加工结构状况;全市矿产资源年产矿石量达到14330万吨,鼓励开采金、铜、铅、锌、铌、钽、高岭土、饰面材料、铸型及玻璃用砂。2015年矿石产量达到:金矿石73万吨,铅锌矿石30万吨;控制稀土开采,其金属量年开采控制在300吨以内;力争玻璃用白云岩年开采量达150万吨,饰面花岗岩年产量100万立方米。加大矿泉水、地热水的开发力度和限制开发利用石煤、稀土、萤石、钒、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矿产品及低品位、暂难利用或利用率低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资源,到2015年完全禁止砖瓦用粘土的开采。到2015年全市开展综合利用矿山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85%。全市矿产的开采回采率提高至80%,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再提高1—2%,采矿贫化率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2%,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综合回收率达到70%。
(2)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
充分利用已有矿业条件,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到2015年全市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数控制在161家以内,其中金属矿山25家以内,非金属矿山131家以内,其它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数的比例提高到10.0%;扩大核心矿业集团,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到23.16亿元;矿业年产值达1377亿元。
(3)矿山环境与恢复治理
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各种体系。到2015年全市矿山土地复
矿产资源规划指标 |
指标 |
2015年 |
属性 |
重要矿种年开采量 |
金(矿石万吨) |
73 |
预期性 |
铅锌(矿石万吨) |
30 |
预期性 |
稀土(金属量吨) |
300 |
约束性 |
玻璃用白云岩(矿石万吨) |
150 |
预期性 |
饰面花岗岩(万立方米) |
100 |
预期性 |
砖瓦用粘土 |
禁止 |
约束性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
矿山数 |
161 |
约束性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10 |
预期性 |
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亿元) |
23.16 |
预期性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开展综合利用矿山比例(%) |
85 |
预期性 |
综合回收率(%) |
70 |
约束性 |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
70 |
约束性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矿山废渣利用率(%) |
70 |
约束性 |
矿山废水综合利用率(%) |
50 |
约束性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 |
50 |
约束性 |
“三废”达标排放率(%) |
100 |
约束性 |
矿山土地复垦率(%) |
新建和在建矿山 |
100 |
约束性 |
历史遗留矿山 |
30 |
约束性 |
矿山土地还绿率(%) |
新建和在建矿山 |
50 |
约束性 |
历史遗留矿山 |
20 |
约束性 |
垦率30%,土地还绿率20%,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100%,土地还绿率50%,矿山废渣利用率提高到70%,废水年综合利用率达50%。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50%以上,“三废”排放达标率为100%。
3、2020年远景目标
(1)继续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的力度。
(2)力争在成矿理论应用、勘查手段、找矿区域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矿产资源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
(3)加大矿山开采力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
(4)矿业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链进一步优化,形成“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统一的新型矿业体系;2020年全市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数在2015年基础上略有减少或基本相当;矿业权市场机制和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5)矿山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恢复与治理率达到70%以上,次生地质灾害完全得到治理,“三废”排放达标率100%。
(6)资源的利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达90%以上,综合利用率、回收率达80%,“三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40亿。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与环境地质调查,完成1∶5万陆城、赵李桥、临湘市、横溪、白羊田、北港、张谷英、月田八幅矿产地质调查,完成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及矿业权核查。重点对万古—戴公岭、黄金洞—连云山、瑚珮—金盆、江南—荆竹山四个成矿远景区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包括10个调查评价项目,见附表8、9)。按照“总体布置,分部实施”的原则,提供找矿信息和勘查基地,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吸引社会资金跟进。
(二)矿产资源勘查
在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指导下,充分利用社会多渠道资金的基础作用,开展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逐步确立企业在商业性地质勘查中的主体地位,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1、勘查矿种
(1)重点勘查矿种
重点支持对钨、锡、锑、稀土、金、银、铜、铅、锌、铌、钽、优质高岭土、优质石膏等矿种的勘查。
(2)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限制对全省钨、锡、锑、稀土、煤、钒、石墨、重晶石、萤石等矿种的商业性勘查。
2、勘查规划分区
全市共划分4个重点勘查区,2个鼓励勘查区,11个禁止勘查区和7个水资源保护区。
(1)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临湘—岳阳铜钨铅锌钒铀多金属勘查区;平江九峰山—梅树湾铜钼铅锌多金属勘查区;平江瓮江—三阳金矿勘查区;平江思村—黄金洞金多金属勘查区。
(2)矿产资源鼓励勘查区
华容县塔市驿—三封寺稀土金属、饰面花岗岩勘查区;汨罗市高岭土矿勘查区。
(3)矿产资源禁止勘查区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云山森林公园、张谷英名胜古迹保护区、幕阜山森林公园、福寿山风景旅游区、集成麋鹿自然保护区、桃花山森林公园、五尖山森林公园、龙源风景名胜保护区、石牛寨地质公园、横岭湖自然保护区;铁山水库水资源保护区、龙源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华一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大荆湖水资源保护区;华容河流域、新墙河流域、汨罗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区,此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200米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也划为禁止勘查区(见附表10)。
3、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
岳阳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主要有:湖南省平江县秦家坊—栗山洞铜铅锌多金属稀有矿普查,湖南省平江县金盆金多金属矿普查,湖南省连云山地区金矿普查,浏阳市杉皮坳铜矿普查(其中大部分区域位于岳阳市内),平江县黄金洞矿区外围金矿详查,平江县南桥金矿详查,平江县大万矿区外围金矿详查,平江县瓮江金矿普查,汨罗江砂金普查,平江县安定砂金普查,平江县秦家坊—栗山外围铜铅锌铌钽及长石矿普查,平江县九峰山铜钼矿普查,平江县西林铜铅锌矿普查,临湘市虎形山—石鼓岭钨铍铅锌铜普查,临湘市王家山绿柱石、铌钽稀有金属普查,岳阳市云溪区崔家坳钨铍钼矿普查,临湘市白云镇石灰石、白云石、石煤、钒、金矿普查,华容县塔市驿—三封寺稀土金属、饰面花岗岩普查,汨罗市高家坊花岗岩普查,临湘市桃林铅锌萤石矿普查,平江县思村铅锌钴矿普查,岳阳郭镇—新开塘钒铀多金属矿普查,汨罗白水髙岭土矿普查,共23个区块,规划期内优先安排这些区块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1、能源矿产
以巴陵石化、长岭炼化为基地并对其进行改造扩建,提高石油、天然气对省内的供应能力。重点鼓励开发利用环保型能源的地热水;适度开发石煤,以满足石煤发电厂的需要,对废渣加强有用元素的综合利用和废毒物的达标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对放射性矿产的开发利用由国家统一组织安排。
2、金属矿产
以现有资源为基础,稳定和扩大大中型矿山规模,重点发展平江黄金洞、万古金矿的开采、选矿。鼓励开采金、铜、铅、锌、铌、钽等矿产资源,同时回收伴共生银,努力满足省内选冶企业的需求。加强梅树湾—栗山洞铜、铅、锌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铅、锌的精深加工。
3、非金属矿产
以现有矿山企业为核心,进行规模化经营,加快发展非金属矿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环保、节能、农用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
加强对华容塔市驿的花岗岩开采、加工。重点鼓励开采建筑用花岗岩、板岩、水泥用灰岩、水泥用硅质岩、玻璃用白云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长石等符合市场需要的优质非金属矿产。
严格限制重晶石、萤石等出口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鼓励伴生萤石矿产综合回收利用。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设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区域和规划区,是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科学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合理保护的重要手段。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区域
根据全市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征,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开发利用现状、产业基础、内外部条件及资源潜力,确定华容塔市驿—三封寺花岗岩集中分布区;临湘白云镇白云岩、灰岩集中分布区;平江梅树湾铜铅锌集中分布区;平江黄金洞—万古金多金属集中分布区;汨罗白水—归义高岭土集中分区;为全市规划期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区域。
2、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区
为使全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全市主要矿产的开发进行规划分区,共划分28个规划区,其中鼓励开采区6个,限制开采区7个,禁止开采区15个(见附表12)。
在鼓励开采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应逐步规模化、集约化,加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深度。在限采区内,要严格限制采矿权数量的设置,对现有矿山进行必要的整合,有计划地逐步关、停、并、转一些小型矿山,同时还要限制采矿权人的开采规模,控制开采总量。禁采区内不能新建矿山,对已有的矿山不能扩界,限期关停。其他区域内如有可开发利用矿产,可设采矿权。
(1)鼓励开采区
鼓励开采的矿种有:金、银、铜、铅、锌、铌、钽、长石、水泥用灰岩、水泥用硅质岩、冶金用白云岩、铸型及玻璃用砂、高岭土、饰面用花岗岩。
鼓励开采区有:华容塔市驿—三封寺花岗岩开采区、临湘白云镇白云岩、灰岩开采区、平江梅树湾铜铅锌开采区、汨罗白水—归义高岭土开采区、平江万古黄金开采区、平江连云山—黄金洞金铜铅锌多金属开采区。
(2)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的矿种有:稀土矿、萤石矿、钒矿、钨矿、铀矿、石煤、建筑用砂等;
限制开采区有:华容三郎堰—许市稀土限采区;华容河砂石限采区;岳阳郭镇—新开塘石煤、钒、铀限采区;岳阳新墙河流域稀有、稀土、砂石限采区;平江南江桥—梅仙稀有、稀土、石煤限采区;汨罗江流域伍市—浯口砂金、砂石限采区;湘阴袁家铺稀土限采区。
(3)禁止开采区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张谷英名胜古迹保护区、幕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福寿山国家级风景旅游区、集成麋鹿省级自然保护区、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五尖山省级森林公园、龙源省级风景名胜保护区、石牛寨省级地质公园、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铁山水库水资源保护区、龙源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华一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大荆湖水资源保护区均为禁止开采区,此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200米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也划为禁止开采区。
3、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全市共划分开采规划区块6个(见附表13),分别是湖南省平江县万古金矿外围、岳阳市新开塘钒矿、岳阳市郭镇钒矿、华容县恒发花岗石矿、临湘桃林镇刘家坪铅锌矿、汨罗市白水高岭土矿。
4、矿业经济规划分区
根据矿产资源的分布特点和集中程度以及开发利用的产业基础,将全市划分成七个矿业经济区。
(1)华容塔市驿—大乘寺稀有稀土元素及花岗岩开采加工矿业经济区
重点开发建筑用石材、饰面花岗岩、稀有稀土元素和矿泉水。其发展方向为:调整企业结构,扶持大中型企业,发展企业集团,使本区建成全市石材出口和饰面材料重要加工基地。
(2)临湘白云—羊楼司白云石、石灰石等开采矿业经济区
重点开发水泥用灰岩及建筑用灰岩、硅质岩、玻璃用白云岩。其发展方向是:引进资金和技术,发展镁化学工业和多品种水泥,使矿业区成为玻璃生产的原料和加工基地。
(3)岳阳城陵矶—长岭炼化能源加工矿业经济区
本区主要是矿物原材料加工基地,从事原油加工、催化剂生产、化肥、化纤等生产及造纸、发电供热等,为全市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产业基地。发展方向是:以现有企业为基础进行改扩建,使本区成为本市矿业经济的核心和技术密集型的矿产品加工基地,成为本省提供石油、化工产品的主要基地,努力建成国家级石化、造纸等加工基地。
(4)临湘市忠防—公田铅锌多金属开采、加工矿业经济区
本区重点开发铜、铅、锌等多金属矿产,铅、锌为本区优势矿种。发展方向为: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多元化。
(5)平江南江桥—梅树湾铅锌多金属及非金属开采、加工矿业经济区
重点开发铅、锌、铜等金属及非金属矿产,主要发展方向是:提高矿产品产量、资源利用率和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多元化。
(6)平江黄金洞—万古金多金属开采矿业经济区
本区为全市金重点开发区,其发展方向是:加大勘查投入,增加资源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金的综合回收率,促使本区成为湖南省重要生产基地。
(7)汨罗归义—长乐砂金、高岭土开采矿业经济区
依托现有非金属矿产资源特色,重点开采高岭土,大力开发利用高岭土在造纸、陶瓷等方面的应用及精加工;促使矿业区成为省内外高岭土原料供应和加工基地,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砂金的开采。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1、调整矿山企业规模和结构
(1)对资金不足、生产条件差的矿山和对大中型矿山影响较大的小矿以“关停并转”的方式进行整合。对禁采区的小矿山依法逐步关闭。
(2)走“生产联合化、功能综合化、经营多样化、管理现代化”的道路,以整合为基础,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构建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山集团企业,使全市到2015年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提高到10%。
(3)以矿产资源和开发利用技术为基础,进一步做强做大现有矿业集团,优化企业内部结构,全面提升竞争力,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4)坚持一个矿区原则只审批一个采矿主体,矿山开采规模必须达到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指标(附表15),对已取得采矿权,但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显著不协调的矿山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逐步达到规定标准。
(5)落实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矿山企业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储量、资料必须齐全,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储量报告和图件资料;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设计指标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
2、产品结构的调整
(1)调整矿种利用结构,延长矿产品加工链,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2)在重点开发利用金、铜、铅、锌、长石、建筑石材等资源的同时,要加大铌、钽、云母、高岭土、矿泉水的开发力度,使之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3)以产品的多样化和精深加工为方向,依靠科学技术,重点发展白云岩、高岭土深加工、精加工产品,兼顾开发石灰石的超细、高纯度产品、表面改性产品及其他新材料非金属产品;
3、技术结构的调整
(1)开展对金的高硫、低品位以及难选、冶矿石的选、冶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对矿山尾砂、废渣、废水等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益。
(2)加快水泥、石材等传统矿产品的技术结构的调整,扶持和提升工艺先进和规模化生产的大型企业;不断开拓非金属矿产的应用领域,大力改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新建和改扩建矿山一律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划要求(附表15)。对现有矿山规模小于最低开采规模的,资源不足或开采技术条件差的,实行“关停并转”;资源有保障且开采技术条件允许扩大生产规模的,对矿山进行改扩建和技术改造。
合理整合矿山及设置探矿权,科学配置矿产资源,使矿山开发规模和利用水平与矿区资源储量相适应,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
全面推行矿业权设置规划预审制度,将新建矿山布局不合理现象阻截在建设初期。加大矿山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和检测制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有效实施矿区规划,杜绝无证开采和一证多井的现象,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2、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资源采选回收率;支持对低品位及难选冶的矿产采选冶技术工艺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综合回收率;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矿山“三率”考核体系,重点加强对集体和个体矿山“三率”考核;制定有效措施,保证“三率”达标;加强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指标体系的检测和评估,强化矿产资源规费征缴与开发利用水平挂钩的制度;进一步开展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的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加快淘汰陈旧设备和工艺,发展安全、高效、资源节约型选采技术和设备。
3、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监督和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含共伴生组分的矿床,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攻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三废”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发展矿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调查、监测与管理
全面健全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制度。矿山企业在每年年底要完成对其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账。并在下一年初,将矿山储量年报报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核查机制、健全报告制度。加强事前监督,严格审查矿业权人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经常性的现场抽查。矿山企业至少每一季度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非法开采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建立矿业秩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矿山督察员的作用。加强督察员队伍的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实绩的考核。在矿业活动相对集中或矿业秩序问题较多的地方,要设立举报电话,通过群众举报、新闻舆论监督和现场巡查,建立矿业秩序管理监控网,强化监控力度。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根据全市已有矿山环境资料,按照相关原则、依据和方法,将岳阳市矿山环境现状分为两个等级,即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Ⅰ),矿山环境影响较重区(Ⅱ)。
(一)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共划分了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5个,其中:
金属矿区划分4个区,分别是平江县黄金洞金矿、临湘桃林铅锌矿、岳阳新开—郭镇钒矿、汨罗河道金矿等金属矿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非金属矿区划分1个区,是平江县梅仙长石矿非金属矿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二)矿山环境影响较重区
全市共划分了矿山环境影响较重区1个,是长塘—常红建材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域与重点工程
1、重点治理区域
本市域重点治理区域为:1平江县黄金洞金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治理对象是:矿区采空塌陷对农田、公路,水利设施及建筑破坏严重;选矿废水对水土污染严重;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损毁严重。2临湘桃林铅锌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其治理对象是:闭坑矿山、矿山开采遗留的安全隐患及矿山环境问题;病毒尾矿库存在的溃缺,泥石流灾害威胁6万以上人口和5万亩以上耕地;尾矿库扬尘污染、水质污染、地面塌陷毁坏耕地、林地等。此外,并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和山塘干枯,河床改道,农田灌溉困难,废石堆场压占土地资源问题。3岳阳新开塘—郭镇钒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矿山采、选、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十分严重,对土地影响表现为植物、作物枯死;生长受损,区内污染范围66公顷。4汨罗河道砂金矿环境重点治理区,治理对象是:造成了大量耕地被毁,并形成冷浸田,恢复治理难度很大,同时,造成河流冲刷,侵蚀作用加剧,形成塌岸地质灾害。5平江县梅仙长石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其治理对象是:出现崩溃,滑坡,水土流失,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对人居住环境影响大;6平江县万古金矿—青山石膏矿重点治理区:固体废物(废石、尾矿)产出量大,多次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对矿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进行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
2、一般治理区域
1华容县塔市驿—胜峰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治理对象是:矿产开发利用程度高,且以露天开采为主,对土地资源及植被破坏较为严重,已造成中度—重度水土流失,周边环境总质量呈下降趋势。
2临湘市白云—羊楼司一般治理区,主要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滑坡进行治理恢复和地表植被恢复。
3、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本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重点工程主要为(见附表16):
1临湘桃林铅锌矿环境治理工程:恢复治理土地面积5.2平方千米,土地复垦1.32平方千米,主要任务是沉淀池、滑坡及尾砂坝治理、回填地面塌陷、拦挡坝等。
2平江黄金洞金矿环境治理工程:对采矿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和“三废”进行治理,主要针对黄金洞矿业公司金矿、黄金洞金矿大洞工区及金福金矿环境进行治理,治理任务是恢复治理土地面积1.5平方千米,土地复垦0.42平方千米,尾砂库治理1200立方米,滑坡50万立方米,覆土3000立方米。
3岳阳万鑫公司万古金矿环境治理工程:对因采矿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和“三废”进行有效治理,治理对象是塌陷、泥石流、滑坡。应恢复治理土地面积1.4平方千米,部分居民搬迁。
4岳阳市新开塘钒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行“三废”无公害化处理,高危边坡治理。环境恢复治理面积0.8平方千米,土地复垦0.11平方千米,主要任务是清基800立方米,降坡8500立方米,拦挡坝2100立方米,植被恢复47.5亩,水沟525米。
5临湘铅锌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治理任务是填充、填埋地面塌陷、拦挡坝及土地复垦,恢复治理面积5.2 平方千米。
6汨罗江砂金矿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汨罗江砂金矿、建筑用砂开采造成的大堤管涌、崩塌、田土沙化、水土流失进行治里,水污染危及10万人;恢复治理面积5平方千米,主要任务是护堤、治污染及植被恢复。
7平江县青山石膏矿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恢复治理面积13平方千米,主要进行地面塌陷填充、填埋、修补、复垦。
8临湘白云镇—羊楼司矿山恢复治理工程:主要治理临湘凡泰公司白云石矿的露采场崩塌、滑坡、废石流及积水毁田;临湘市工业局羊楼司业管站采石场的废料堆形成的泥石流、坑水毁田地以及对团湾一带长石矿、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石料等矿山进行整治,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恢复植被和复垦0.21平方千米。
9平江县梅仙长石矿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因开采长石矿造成的崩塌,滑坡,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恢复地表植被50亩。
10华容塔市驿—胜峰花岗岩矿区恢复治理工程:对高岭土矿和长石矿造成的滑坡、泥石流进行治理,土地复垦和还绿250亩。
岳阳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规划一览表
(三)新建矿山的环境保护
矿山环境保护应贯穿矿山开发的全过程。在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一并提出保护措施,矿山建设时实行“三同时”,改变以往“先破坏,后治理”的被动方式。以环境因素划定的限制开采区内采矿权总数一般不得增加,已有矿山的进行重点保护和及时恢复治理;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未到位前不得新设采矿权。
建立与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体制,引导矿山企业增加投入,政府积极支持治理矿山环境和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加强制度创新,建立矿山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制度。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面,要坚持“开发者恢复、破坏者治理、受益者补偿”的原则。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人居环境、国家设施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补偿制度,全面推行备用金制度。完善人为诱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鉴定制度,落实治理责任。对新办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包括一般治理区在内的新建矿山)。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要求矿山边生产,边恢复治理、边复垦还绿。
(四)现有和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义务。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要因地制宜地进行综合治理,大力增加植被,阻止水土流失。对已关闭的国有老矿山由国家财政出资治理,原国有矿山现已改制的矿山由国家财政和矿山共同出资治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矿山企业关闭矿山,须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
监督、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开发及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
1、生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l)重点抓好金矿、铅锌矿选厂、长石矿和水泥厂的“三废”排放总量的控制,加强动态监测,做到绝大部分矿山的“三废”达标排放,对金矿严禁氰化堆浸法选金。
(2)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与重建的治理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次生地质灾害要以控制为主,防治结合。
(3)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埋。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恢复治理措施。
(4)全面开展矿山环境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加大治理恢复力度。环境污染破坏突出的矿山必须建立恢复治理方案,并做到边生产边治理。
(5)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起矿山环境与次生地质灾害的监测体系。将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计划。
2、闭坑、停采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在摸清家底制定恢复治理规划的基础上,落实治理责任,筹集治理资金;由国家开发造成严重环境问题的,建议由国家承担责任,安排治理资金;由地方政府开发导致环境破坏的,由相应的地方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并筹集治理资金;由乡镇、集体和个人造成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并负担治理资金。
(2)根据环境破坏情况,由相应责任人负责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五)新建矿山环境准入条件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同时需与矿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并按期缴纳备用金,对按设计要求分期治理的采矿权人,收取治理备用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治理备用金本息返还给采矿权人。
在行洪、排涝河道内申请开采砂石、砂金,须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涉及航道的,经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审批登记手续。采矿权人必须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采矿活动。
(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调查与监测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是否按要求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是否编制并严格执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是否建立监测工作体系并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情况进行了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已有监测网络基础上,针对本市矿山地质环境特点,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动态监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在现有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基础上,开展市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总体状况的动态监测工作,并指导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立的治理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矿山企业须有专人监测矿山环境。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1、建立完善行政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保证《规划》实施的管理部门体系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明确部门职责,实行领导负责制,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2、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
本规划目标纳入岳阳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中,是全市近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责任制定规划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本《规划》一经颁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本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二)科学制定法律、经济、科学等综合措施
1、加强规划宣传,提高执法水平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宣传,扩大《规划》影响,使《规划》家喻户晓,增强矿山企业执行《规划》、投入矿业开发的自觉性和公众监督的广泛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矿政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2、依法行政,强化实施力度
(1)申请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行为,不得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
(2)严禁在规划禁采区内新设立矿山企业,对禁采区范围内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市、县政府根据开发和建设需要,制定限期搬迁和关闭的措施。
(3)《规划》禁采区外对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区等有重大影响的采矿权申请的受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召集有关专家和社会人士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决定。
(4)建立地质勘查准入制度、采矿准入制度及采矿权年审制度。
(5)建立矿山开发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矿山用地复垦制度、植被恢复制度、环境保证金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规划》实施环境
抓好综合治理,加强矿权的“关、停、并、转”工作,加大对非法采矿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矿业权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业活动的正常工作,为顺利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建立优惠的经济政策,积极鼓励外资进行矿业活动
(1)凡利用外资来岳阳进行矿业活动的,只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划》,不论国有、集体、私有一律应允。
(2)允许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如集资经营、合作经营、集团联合经营、股份制经营等来岳阳进行矿业活动,以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也可以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用补偿贸易、产品返销等方式联合开发。
(3)在岳阳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矿产资源法》中的各项权利和岳阳市政府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5、积极推广矿业权市场建设
创造良好的矿业权市场建设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建立矿业权市场信息系统,使矿业权交易更加透明和合理。
以简易的非金属矿采矿权作为招标、拍卖试点矿种,取得经验后,逐渐向其它矿种扩展。
6、编制各种指南,多渠道吸引投资进行矿业活动
(1)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投资指南,优先支持《规划》中的导向产业的开发利用项目。
(2)编制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指南,鼓励具有资质单位和企业来市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以扩大全市矿产资源储量,为矿山企业储备足够的资源基地。
(3)编制矿业开发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目录,推动矿业技术进步。
(4)编制矿业活动中遇到的难题项目,鼓励科研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5)编制矿业活动中的科技、管理人才指南,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本市从事矿业活动。
7、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鼓励矿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运用科技方法或购买技术专利,进行生产设施和技术改造投资,解决汨罗白水高岭土去铁增白等类似的难选、冶矿石的技术难题,提高采、选、冶的生产水平。提高企业素质、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
1、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的检查和监督
《规划》经批准实施后,各有关部门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的义务和责任,维持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1)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检查
根据探矿权人的义务,勘查单位或法人代表应经常向市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各项义务执行的有关情况。勘查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接受市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予以改正。问题特别严重者,如擅自进行采矿活动、对环境破坏十分严重者,建议发证机关予以吊销勘查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加强对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定期对采矿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实行执法检查。
对不及时履行义务的矿山企业,督促并限期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矿山企业,予以吊销采矿许可证,并给以严厉的经济处罚。
对不依法开采、无证开采、滥采乱挖矿产资源的依法严惩,对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加强执法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和报告制度。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下属县(市)、区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批准占用储量登记申请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对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负责《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执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完善规划审查(许可)制度
1、利用国家财政投资进行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范围。
2、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设置、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处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原则和有关要求,服从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3、规划管理机关应当依照矿产资源规划,按照探矿权、采矿权会审制度的规定,参与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
4、对矿产资源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产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市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方案。
5、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必须向立项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同级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要符合规划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有关要求,达到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符合规划在矿种和空间上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的调控要求,符合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的规模化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
(五)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制度
1、加大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形成一个以财政投资为前导,其他多种投资跟进的投融资体系,对规划区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大工程提供优先资金保障。
2、探索保障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投入对重点区域和项目倾斜,建立激励机制,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对在找矿、采矿、选矿、冶炼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回收利用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严格地质勘查开发退出机制,对边探边采、乱采乱挖等浪费和破坏资源的行为,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制约,实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强化企业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
(六)建设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保障体系
应用现代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领域,对必要的紧急情况构建预警应急系统,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矿业权设置的动态变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每两年度应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对规划执行效果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出分析评价,并针对环境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对规划的调整和修订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