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岳楼征告[2010]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2008年3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2008)政国土字第244号及2009年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2009)政国土字第3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
岳阳市统征用地(屈原文化艺术中心)、商服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具体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郭镇乡郭镇村,水田4.7766公顷、旱地0.0878公顷、菜地0.4308公顷、果园0.2414公顷、林地1.9663公顷、坑塘水面0.7607公顷、田坎0.4533公顷、农民居民点1.7519公顷、公路用地0.3866公顷。合计10.8554公顷。
北港办事处仓田村,林地1.6371公顷。合计1.6371公顷。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和调查确认的地上附着物明细表,到屈原文艺术中心拆迁指挥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0年7月 18日。
拟征地告知书公告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请相互转告。
六、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3873067696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