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岳楼征告[2010]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2010年6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2010)政国土字第69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
岳阳市得胜北路建设 (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具体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枫桥湖办事处新胜居委会,全部为建设用地,面积为1.4372公顷。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和调查确认的地上附着物明细表,到岳阳楼区德胜北路拆迁安置项目部(枫桥湖路)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0年6月19日。
拟征地告知书公告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请相互转告。
六、联系人:余长庆 联系电话:18707301007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