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岳楼征告[2013]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2013年1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2013)政国土字第21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根据《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09]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
岳阳市李家冲社区服务大楼建设项目(住宅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地单位 |
面积(公顷) | 其中耕地面积(公顷) |
三眼桥办事处李家冲居委会 | 0.0697 | 0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复核时间 |
2月27日至3月12日 | 岳阳楼区李家冲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 任鸿初 | 13873017201 | 3月14日至 3月29日 |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