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实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举报 有奖制度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4-1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监督力度,提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发现率、处置率,深入推动《岳阳市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岳阳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地见效,从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实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举报有奖制度。

一、举报奖励标准

对群众举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且查证属实的,根据所举报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轻重给予首次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奖励经费由属地区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举报有奖类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以下行为的,全市所有居民有权进行举报:(一)违反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违反耕地用途“五不得”。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三)违反耕地保护“六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四)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五)党员干部参与或包庇以上“四、五、六、八”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举报方式

市田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管理处)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岳阳日报、岳阳电视台、宣传展板、公示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举报人可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管理)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市田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举报。

(一)市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举报邮箱:yytzzjb@163.com;

2.在线举报:“智慧岳阳”App“田长制”专栏---“耕地‘两非’问题举报”二维码。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30-8691801(电话举报);市农业农村局:0730-8687823(电话举报)。

(三)各县市区(管委会)

平江县:0730-6779899,邮箱:pjxtzzjb@163.com

岳阳县:0730-7620242, 邮箱:yyxtzzjb@163.com

华容县:0730-4268552, 邮箱:hrxtzzjb@163.com

湘阴县:0730-2225520, 邮箱:xyxtzzjb@163.com

临湘市:0730-3723503, 邮箱:lxstzzjb@163.com

汨罗市:0730-5181123, 邮箱:mlstzzjb@163.com

岳阳楼区:0730-8634002,邮箱:yylqtzzjb@163.com

云溪区:0730-8417922, 邮箱:yxqtzzjb@163.com

君山区:0730-2288625, 邮箱:jsqtzzjb@163.com

经开区:0730-8720980, 邮箱:jkqtzzjb@163.com

南湖新区:0730-8223008,邮箱:nhxqtzzjb@163.com

屈原管理区:0730-5721241,邮箱:qyglqtzzjb@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电话举报和电子邮件举报要清晰描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详细地址和事实,并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微信举报要上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事实,远近两张照片、微信定位或详细地址;

(二)同一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有多人次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件奖励;

(三)以下情形的举报不予奖励:

1.举报人为负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管职责的单位、个人及其家属的;

2.不能证实举报人真实身份的;

3.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四)举报受理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知悉举报情况的有关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和接受奖励等情况,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或恶意举报他人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举报线索实行乡镇核实整改,县级部门汇总监督,市级抽查督导。

特此公告。

 

 

岳阳市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