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9-14    来源:法规科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局)、监察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厅(委)及有关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政府法制办、银监局、证监局,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央 宣 传 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安 部   
监 察 部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中 国 银 监 会   
中 国 证 监 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