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村民占用基本农田挖鱼池 国土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更新时间:2013-04-10    来源:湘阴县局

    日前,湘阴县白泥湖乡大冲村新建组村民吴新年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鱼池行为,被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制止,在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对被破坏的农田进行了清理、平整。
    据了解,吴新年以开发和利用本组土地资源,发展农业生产的名义与白泥湖大冲村新建组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协议,今年1月底,吴新年擅自动工,将其承包土地挖为鱼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白泥湖乡国土资源所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制止,并向县局上报,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予以相应处罚。
    为确保处罚结果执行到位,湘阴县局执法监察人员多次对吴新年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争取白泥湖乡人民政府的支持,最终,在乡、村两级配合下,在法律的严威前,当事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填平鱼塘,恢复非法占用的10余亩基本农田的原貌。在县电视台现场采访时,吴新年表示:“破坏基本农田挖鱼池违法,通过国土局宣传教育才知道,今后再不做违法的事情,做合法公民。”
    近年来,湘阴县局把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了17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中队,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一级巡查制度,并采取划片包干方式将责任明确到人。公布了举报破坏耕地行为的电话号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破坏耕地、农田的行为,比如占用耕地建房、建坟、建窑、挖沙、挖渔池、取土、堆积废弃物等破坏耕地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