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
更新时间:2025-08-2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划清履职尽责红线底线,促进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负面清单。
一、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公开场合或内部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的言论观点;在落实中央指示要求时阳奉阴违、打折扣搞选择性落实;以个人意志替代民主决策程序或压制不同意见表达。
二、违法违规办理登记业务。在安置住房登记中降低审核标准、伪造登记成果;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职权办理不动产登记;伪造、篡改登记材料或对明显疏漏视而不见;以“提速”为名违规简化流程。
三、增设无依据登记环节或材料。在安置住房登记中额外增设门槛;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交材料或增设无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以“优化服务”名义变相增加非必要环节;能够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材料,仍要求群众自行收集。
四、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擅自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不动产登记数据或查询结果;违规配置系统权限或盗用他人账户。
五、服务推诿刁难群众。对安置住房登记群众敷衍塞责,或要求反复补充非必要材料;在服务中态度冷漠、言语不当;故意拖延办理时间或设置隐形门槛。
六、违规收费与利益输送。在安置住房登记中违规减免费用、搞利益输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以加急办证、指定中介等方式收受“好处费”;滥用减免政策为特定对象谋利。
七、违反廉洁纪律与违规吃喝。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性质聚餐;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虚列办公费、会议费等隐匿违规吃喝费用,或向下级单位转嫁吃喝费用;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礼品或安排超标接待;在调研检查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八、滥用职权与亲清不分。在安置住房登记中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取优先办理等不正当便利;通过“绿色通道”违规办理“人情件”“关系件”;与企业或中介机构存在利益勾连。
九、落实中央精神不力。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搞变通、打折扣,未按期完成化解“登记难”和安置住房登记任务;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规吃喝,或隐瞒、包庇相关问题线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专项整治要求消极应付;在问题整改中弄虚作假、虚假销号。
十、不动产“登记难”整治中违规扩大登记范围及纵容乱登记。在不动产“登记难”集中整治过程中,将集体土地经营性项目、小产权房等违规项目纳入解决范围,借机“搭便车”扩大登记范围;或为突击登记提供便利,纵容“乱登记”、投机登记现象。
凡有本负面清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