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检定证件核发 |
| 办理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 |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服务电话 | 0730-8882061 |
| 投诉电话 | 0730-8223801 |
| 法律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
| 申请对象 | 拟申请测绘《计量检定证》的申请人 |
| 许可(办理)条件 | 必须经过考核合格 |
| 申请材料 |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任命聘任文件及相关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当年单位在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四、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五、有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的证明材料,有效检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六、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七、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八、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九、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许可(办理)程序 |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科初审人员 2、时限:7个工作日 B、审核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科负责人 2、时限:7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局领导 2、时限:4个工作日 四、颁证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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