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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检定证件核发

2010-07-27 00:00 来源:测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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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检定证件核发
办理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电话  0730-8882061
投诉电话  0730-8223801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申请对象 拟申请测绘《计量检定证》的申请人
许可(办理)条件 必须经过考核合格

 
申请材料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任命聘任文件及相关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当年单位在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四、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五、有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的证明材料,有效检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六、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七、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八、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九、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许可(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科初审人员
 2、时限:7个工作日
 B、审核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科负责人
 2、时限:7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局领导
 2、时限:4个工作日
 四、颁证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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