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和补办土地登记手续公告.
易池艳(共有人:罗君)因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岳市国用(2001)字第16393号 要求补办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宗地土地权属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登记手续,同时原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