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莹莹因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岳市国用(2007)字第15402号,要求补办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宗地土地权属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登记手续,同时原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