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不慎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壹本,证号为岳市国用(2011)第K1267号,宗地用途为商业,位于白石岭路以东、科技路以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70m2,终止日期至2045年4月27日止。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送达我局地籍科。届时,若无异议,我局将补发新证,原岳市国用(2011)第K1267号证作废。特此公告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