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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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本人购买的商品房无法办理土地证,请求维权帮助! |
来信人: | 王湛 |
来信时间: | 2016-05-05 00:00:46 |
内容: |
本人 上述情况,实质是国土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一是不作为:建筑物超不超容,在建成时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当时国土和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该核查验收到位,如果超容,就应该立即处置违规违法建筑,查封建筑物,禁止对外销售,这原本是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跟业主无任何关系,但现在把问题踢给业主,要业主为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买单”,并且“以前的业主办理了土地证,现在的不给办理土地证”,简直是胡作非为;二是乱作为:国土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利设卡,不给业主办理土地证,欺压老百姓,不为民办实事,必须追责!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16-05-09 08:28:45 |
回复内容: | 王先生:你好,2015年4月24日岳阳市规划局向我局发来《关于左岸巴陵项目规划建设情况的告知函》。告知我局“九兴公司至今未到贵局补缴超容部分的土地价款,特此函告相关事项”。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不予登记”。故我局暂无法为你办理土地登记。我局已多次督促九兴公司补缴超容部分的土地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