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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本人购买的商品房无法办理土地证,请求维权帮助!
来信人: 王湛
来信时间: 2016-05-05 00:00:46
内容:

本人2007年10月4日购买了岳阳九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岳阳市左岸巴陵小区3栋东单元403号商品房,2016年5月3日下午本人到岳阳市政务公开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办理上述商品房的土地证时,被国土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左岸容积率超标,不能办理土地证,我立即问:是不是左岸所有的业主都没办土地证?工作人员回答:以前的办理了,现在不能办理。我随即打通开发商的电话,开发商告知:左岸的房子可以办理土地证,以前都办理了,现在同样可以办理,没有问题。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国土和开发商相互推诿,致使本人无法办理土地证,请求维权帮助!

上述情况,实质是国土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一是不作为:建筑物超不超容,在建成时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当时国土和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该核查验收到位,如果超容,就应该立即处置违规违法建筑,查封建筑物,禁止对外销售,这原本是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跟业主无任何关系,但现在把问题踢给业主,要业主为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买单”,并且“以前的业主办理了土地证,现在的不给办理土地证”,简直是胡作非为;二是乱作为:国土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利设卡,不给业主办理土地证,欺压老百姓,不为民办实事,必须追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6-05-09 08:28:45
回复内容:

王先生:你好,2015年4月24日岳阳市规划局向我局发来《关于左岸巴陵项目规划建设情况的告知函》。告知我局“九兴公司至今未到贵局补缴超容部分的土地价款,特此函告相关事项”。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不予登记”。故我局暂无法为你办理土地登记。我局已多次督促九兴公司补缴超容部分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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